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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及3万多家庭,8万多人!这项资金正式下拨……
近日,
据南安市财政局消息
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,
南安市对各乡镇(街道)
2019年农村独男领证户的家庭
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对象花名册
进行抽查核对,
符合条件的对象37266户,
84963人,
每人每年补助20元,
共拨出1699260元补助经费,
通过各乡镇(街道)政府(办事处)发放到补助对象手中。
根据《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,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,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家庭,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,由财政按规定给予补助。
我市对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独女、二女扎家庭和计生特殊家庭个人缴费资金,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;农村独男户每户补助1个家庭成员的个人缴费资金20元。
独生户家庭成员≤3人,二女户家庭成员≤4人。农村独生女、二女家庭子女若已婚嫁,独生男年满18周岁后不再享受该计生家庭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。
1.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;
2.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,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、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,且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。
3.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(独生子女证),或现存两个女孩并落实了绝育措施。
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对象确认时间、程序与奖励扶助保持一致。符合补助条件的农村计生家庭提出申请,经乡镇卫计报审核、公示,市级卫健局汇总补助名单,会同新农合经办机构确认后,报财政部门安排预算。
编辑:楠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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